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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费保障机制完善。网络交易平台和网店经营者应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有效落实首问负责和先行赔付制度,自觉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定义务,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消费投诉及时处理,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网络交易平台还应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和相关措施,落实“12315进平台”工作,建立完整、真实的消费投诉处理记录,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推动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6月1日—6月30日):宣传发动。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和发动工作,推动促进本地电子商务经营者了解熟悉创建活动,并踊跃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7月1日—8月31日):推进实施。各地指导参加创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关经济组织,对照创建示范单位的标准,进一步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文明诚信经营水平,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社会认同度。
(三)第三阶段(9月1日—10月10日):创建申报。通过创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填写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并准备完整的申报佐证材料(见附件1),向辖区(各镇场3家、各街道5家、开发区8家)放心消费创建办提出创建申请,统一报县创建办。县创建办组织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电子商务协会等部门联合组成评审组,对申报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和信用审查,提出初评意见,择优将网络交易平台1家、网店10家报市工商局。
(四)第四阶段(10月11日—12月31日):考核验收。县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组织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商务协会等部门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第三平台、电商网店创建指导,规范经营行为,适时组织开展观摩、学习交流活动,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创建活动的开展。同时,按照电子商务创建标准,做好全县电商企业等参创单位的考核评查工作,迎接市对我县电子商务创建的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创建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对规范网络交易秩序、推动消费升级、打造诚信市场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动本地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参与创建、推动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审核,动态管理。各地要严把初审推荐关,切实把本地区文明诚信经营、商品服务质量好、口碑优良、在区域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推荐上来。要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评为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经营主体进行动态管理,一经发现其有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将取消其示范单位称号。
(三)典型引领,推广经验。各地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创建工作的指导与引领,总结创建经验,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创建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鼓励全县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学习示范单位的经营理念和做法,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网络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切实打造培育电子商务领域的放心消费品牌,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1、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表(县市级)
2、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承诺书(参考样本)
3、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参考指标项
沛县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 沛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
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沛县商务局
沛县电子商务协会
2017年5月28日
抄送:市放心消费办 市经信委 市信用办 市工商局 市商务局 市电商协会 县委办 县政府办
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8日
附件1
附件1: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网站(网店)名称 |
|
||||||||
网站(网店)域名 |
|
||||||||
创建活动 联系人 |
姓 名 |
|
电 话 |
|
|||||
职 务 |
|
邮 箱 |
|
||||||
创建类型 |
□ 网络交易平台 □ 网店 |
||||||||
企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可另附页)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
县电商协会意见
年 月 日 |
县商务局意见
年 月 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 年 月 日 |
|||||||
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
县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
||||||||
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表(市级)
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网站(网店)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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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网店)域名 |
|
|
|||||
创建活动 联系人 |
姓 名 |
|
电 话 |
|
|
||
职 务 |
|
邮 箱 |
|
|
|||
创建类型 |
□ 网络交易平台 □ 网店 |
|
|||||
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可另附页)
|
|
||||||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
县推荐单位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
|||||||
附件3
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承诺书
(参考样本)
为构建诚实守信的网络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积极参与做好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现郑重承诺:
1、积极开展创建。积极参加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带头履行好创建目标、内容和各项要求。
2、坚持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依法规范经营行为。
3、加强诚信自律。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积极履行信息公示义务,落实电子标识公开工作。
4、恪守商业道德。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信守承诺,杜绝恶意压价、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5、提供优质商品。严把商品及服务质量准入关,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商品及服务质量。
6、加强消费维权。积极落实消费维权各项制度,畅通消费维权渠道,落实好首问负责和先行赔付制度。
切实履行以上承诺,如违背,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网络经营主体申报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做出的承诺。
2、本文书由参加创建活动的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附件4 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考核指标
一、网络交易平台考核指标
|
项目 |
考核指标项说明 |
分值 |
1 |
发展 状况 |
开办经营时间连续达到两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在相关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
10 |
2 |
违法失信情况 |
自正式运营以来,未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违法行为,未发生影响较大的群体性消费投诉事件。 |
10 |
3 |
活动开展情况 |
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目标和内容、标准、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各项创建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在本地区或同行业内具有较好的领先、示范效应。公示: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承诺书。 |
10 |
4 |
落实管理制度情况 |
建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包括交易规则、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交易安全保障、不良信息处理、网店经营者准入与退出、商品(服务)质量准入、先行赔付、信用管理等等,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确保用户便利完整的阅读;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确保制度的落实。落实一项制度的1分;并在网站进行有效显示1分。 |
10 |
5 |
规范经营情况 |
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具有不履行法定责任义务,被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的,1起扣5分。 |
10 |
6 |
诚信建设情况 |
具有较强的自律意识,不断加强自身诚信建设。能够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平台信用管理和评价体系(5分),对平台内网店经营者、商品的信用情况、评价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评价、公示。(5分)发现1起未客观评价的事件,扣1分。 |
10 |
7 |
电子标识公开情况 |
积极履行信息公示义务,落实电子标识公开工作,在首页醒目位置公开“工商网监”电子标识(5分),并有效落实平台内网店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5分)。 |
10 |
8 |
商品及服务质量管控 |
对通过平台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严格查验并保存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合格的有关证明文件、授权经销证明等(3分);严格规范商品或服务信息的发布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不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3分);畅通售后反馈途径,通过售前把关、售中管理、售后追踪,建立规范健全的商品(服务)质量管控机制(2分)。能够结合消费评价、投诉情况,及时发现质量风险点,开展靶向性商品质量抽检,有效管控平台内销售的商品质量(2分)。 |
10 |
9 |
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和相关措施,落实“12315进平台”工作(2分);有完整、真实的投诉处理记录(2分);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主动落实首问负责、先行赔付、“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法定义务,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分)。对消费投诉及时处理,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3分)。 |
10 |
10 |
配合监管情况 |
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落实好网络交易监管的相关工作,有效协助工商等部门查处网上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及技术支持。不配合1起扣5分。 |
10 |
二、网 店考核指标
|
项目 |
考核指标项说明 |
分值 |
1 |
发展状况 |
开办经营时间连续达到两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在相关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
10 |
2 |
信用记录 |
自正式运营以来,未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违法行为,未发生影响较大的群体性消费投诉事件。 |
10 |
3 |
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
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目标和内容、标准、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各项创建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在本地区或同行业内具有较好的领先、示范效应。 |
10 |
4 |
落实管理制度情况 |
建立科学、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交易规则、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交易安全保障、不良信息处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页显示,确保用户便利完整的阅读;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确保制度的落实。 每建立落实一项制度的1-2分;在其网站进行有效显示情况1分。 |
10 |
5 |
规范经营情况 |
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规范经营行为。 具有不履行法定责任义务情况,被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发现的,1起扣5分。 |
10 |
6 |
诚信建设情况 |
积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对自身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公示。 建立信用管理和评价体系情况4分;进行客观评价情况6分。发现1起未客观评价的事件,扣1分。 |
10 |
7 |
电子标识公开 |
落实电子标识公开工作,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网店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相关信息。 |
10 |
8 |
商品及服务质量管控 |
对通过网店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严格查验并保存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合格的有关证明文件、授权经销证明等(4分);严格规范商品或服务信息的发布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不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3分);畅通售后反馈途径,对商品或服务使用情况进行追踪,并落实相应的处理措施(3分)。 |
10 |
9 |
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
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主动落实首问负责、 “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法定义务,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5分)。对消费投诉及时处理,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5分)。 |
10 |
10 |
配合监管情况 |
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落实好网络交易监管的相关工作,有效协助工商等部门查处网上违法行为。 具有不配合协助相关行政部门查处网上违法行为情况,1起扣5分。 |
10 |
总 计 |
100 |
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提交材料说明
申报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
2、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介绍(不超过2000字)。
3、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县(市、区)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其他荣誉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5、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信用承诺书(参考样本见附件3)
暂无信息